公告「三鶯線捷運系統計畫工程」(三峽區國慶路口)建築改良物救濟金、房屋補助費及人口遷移費清冊。
依據
參依土地徵收條例第18條暨其施行細則第21條規定,與依新北市興辦公共工程用地地上物拆遷補償救濟自治條例及新北市政府辦理公共工程地上物查估拆遷補償救濟標準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公告事項:
一、公告期間:109年8月5日起公告30日,閱覽時間為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例假日除外)。
二、各項清冊閱覽地點:本市三峽區公所(地址: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17號)、本府捷運工程局(地址:新北市蘆洲區集賢路245號5樓)及所屬三鶯工務所(新北市鶯歌區中山路204號)。
三、補償價額:詳如旨揭清冊。
四、本案建築改良物搬遷期限為109年11月30日,請建築改良物所有權人於期限內將建築改良物騰空點交予本府捷運工程局,俾憑審核發給自動搬遷獎勵金,逾期未騰空搬離者,不予發給,並將依法執行強制拆除。
五、建築改良物所有權人或利害關係人對救濟金額、權屬及搬遷期限等公告事項有異議者,請於公告期間內檢具證明文件以書面向本府提出申請,逾期概不受理,後續並依公告清冊所列金額辦理發價及拆除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