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嗎?如果有一天您家被劃設為捷運用地開發區範圍時,工頭要提醒您,請記得更換土地所有權狀唷!
當都市計畫審議通過時,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都市計畫科就會發布捷運用地開發區範圍,並由該局都市測量科進行樁位測設作業,此時,就會知道您家土地及地上物有沒有被劃設該範圍內,再由地政事務所函告土地所有權人換發土地所有權狀一事。
▲圖說:新北樹林線LG19站出入口A捷運開發區1工程用地範圍(來源:新北市樹林區地籍圖查詢資料)
▲圖說:舊式及新式土地所有權狀(來源:地政事務所網站提供參考)
工頭最近忙於辦理土地協議價購簽約作業,過程中,有發現土地所有權人繳交的土地所有權狀竟然是舊版的樣式,亦即台灣早期直式書寫的權狀,然這權狀內容皆是尚未辦妥土地分割作業。
為維護自身財產及權益,需地機關僅就所需土地辦理協議價購,將剩餘之土地透過地政事務所分割作業後,由該所增設新地號及換發土地所有權狀,歸還予土地所有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