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土地或房屋時,都必須依照稅法規定繳交土地增值稅,但如果今天為了捷運建設開發,必須要把土地賣給政府時,還需要繳交土地增值稅跟相關稅賦嗎?讓工頭來跟你報明白。
依據規定,一般土地買賣必須繳交土地增值稅,但如果是在配合政府辦理捷運建設工程情形下,土地買賣是依據大眾捷運法及土地徵收條例規定,由政府在徵收土地前先與土地所有權人進行協議價購取得需用土地,而同意依協議價購市價出售土地者,是可以準用平均地權條例第42條第1項規定免徵土地增值稅。
一般土地買賣與配合公共工程出售之稅賦示意圖
但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土地予政府,土地變成現金,這樣就是有額外收入了嗎?不用擔心,依據財政部函釋,個人依徵收條例領取之法定補償,只要是屬於損害補償,這部分都是不予課稅的,土地所有權人都可以照實申報,不用擔心還需要再額外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