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捷運開發所需用之工程用地一般採協議價購方式取得,另外也可採有償撥用、一般徵收、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的方式取得,而在辦理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時有2個相似且容易混淆的專有名詞「抵價地」及「抵費地」,以下就由工頭幫各位分析及比較2者差異。
▲圖說1:新店中央新村北側區段徵收開發案(來源:新北市政府)
▲圖說2: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區(第一區)(來源:新北市政府)
抵價地和抵費地最大的差異就在於,抵價地係地主申請以原先被徵收土地之補償地價,向政府申請領回區段徵收後規劃整理可供建築之土地,抵付補償地價;抵費地是地主以重劃區內未建築土地,抵付重劃應負擔之工程費用、重劃費用、貸款利息,簡單來說,抵價地係政府發給地主;抵費地係地主付給政府。
▲圖表:抵價地、抵費地差異表(來源:自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