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紅色虛線框為捷運開發區1範圍(尚在審議中,未定案)(來源:都市計畫書)
汐東捷運綜合規劃報告在112年1月13日由行政院核定通過,緊接著便是都市計畫變更,新北市段都市計畫變更書圖公開展覽說明會已於112年2月7日及8日舉行,目前正由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中。
汐東捷運預計於汐止都市計畫區設置SB11至SB15共5座高架車站及1座機廠,為有效利用土地資源並促進地方發展,考量土地使用現況及地區發展潛力,共計提列10處變更案,其中3處變更為捷運開發區、7處變更為捷運系統用地,變更面積共14.361公頃。
捷運開發區1內將設置SB11車站及南側出入口、機廠,基地位於吉林街以南、福德二路以北、福德二路238巷以西之土地範圍,面積約11.2273公頃,現行都市計畫為乙種工業區、農業區、綠地用地、道路用地、高速公路用地及河川區。
▲圖說:紅色虛線框為捷運開發區2範圍(尚在審議中,未定案)(來源:都市計畫書)
捷運開發區2內將設置SB12車站北側出入口,基地位於同興路與福德二路交叉口東北側,面積約0.9345公頃,現行都市計畫為第二種住宅區及道路用地。
▲圖說:紅色虛線框為捷運開發區3範圍(尚在審議中,未定案)(來源:都市計畫書)
捷運開發區3內將設置SB15車站南側出入口,基地位於新台五路一段與新興路交叉口東南側,面積約1.3563公頃,現行都市計畫為機關用地、公園用地及公園用地(兼供河川使用)。
▲圖說:捷運開發區1、2、3計畫圖(尚在審議中,未定案)(來源:都市計畫書)
汐東捷運的都市計畫變更案目前由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中,後續將再由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審議過程中會廣納各方意見審慎評估,所以目前看到的捷運開發區範圍尚未定案,將來仍有可能會調整,等到都市計畫變更案最終審議通過,將由內政部核定,再由市府發布實施,屆時始得確定基地範圍及開發內容,據以辦理捷運開發。
若捷運開發所需用地為私有土地時,依法辦理協議價購,地上物依「新北市興辦公共工程用地地上物拆遷補償救濟自治條例」補償,土地部分,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可選擇不領取協議價購土地款來參與開發,於開發完成後以開發大樓抵付協議價購土地款,或選擇領取協議價購土地款,但保留後續優先承購、承租開發大樓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