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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參與捷運聯合開發的好處 2024/01/30
重大里程碑

地主參與捷運聯合開發與一般的合建分屋方式相似,但主要不同在於捷運聯合開發地的變更。大部分捷運聯合開發地會透過都市計畫的變更,將原本的住宅區、商業區,甚至是工業區的土地,改為「捷運開發區」。在捷運開發區內,土地所有人提供土地,由主管機關(例如新北市政府)依程序徵求合建的投資者一同進行捷運聯合開發大樓的建設。

因此,為了提高民眾參與土地聯合開發的誘因,除了捷運設施所使用之空間不計入容積外,包括含捷運土地開發獎勵與都市計畫獎勵,參與捷運開發區的容積也會較原分區來得高,這使得土地所有人不僅能夠保有原有土地的價值,還能與機關共享獎勵的樓地板面積。

此外,在徵選合建投資者和權益分配的過程中,有了機關的協助和監督,可以避免一般私人和建商合建過程中常出現的資訊不對稱問題。這能確保參與者能夠更公平地參與合建計劃,減少疑慮和不確定性。另外,在捷運聯合開發期間,由於土地所有權統一移轉至政府主管機關名下,原土地所有權人無須負擔招商及開發期間之地價稅,地主開發後之房地取得成本亦以「房屋車位分配協議書」所登載房地價值為主,取得稅基的提高,可為地主減輕後續房地合一稅或土地增值稅負擔。

總結而言,捷運聯合開發和一般的合建方式相似,但都市計畫變更、獎勵措施以及機關監督,甚至是稅賦等方面有所不同。透過這些措施,我們希望能夠鼓勵更多人參與土地聯合開發,共同促進捷運建設與城市的發展。

▲圖說:新北環狀線板新站開發大樓模擬圖(基地原屬工業區,變更為捷運系統用地後,含都市計畫及捷運獎勵允建容積可達900%)(來源: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圖說:新北環狀線板新站開發大樓模擬圖(基地原屬工業區,變更為捷運系統用地後,含都市計畫及捷運獎勵允建容積可達900%)(來源: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圖說:新北環狀線板新站投資簽約(機關協助地主,辦理投資人徵選及後續履約管理及權益分配作業)(來源: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圖說:新北環狀線板新站投資簽約(機關協助地主,辦理投資人徵選及後續履約管理及權益分配作業)(來源: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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