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 自行拍攝
統一發票制度自民國40年實施以來,已長存於你我的生活之中,在日常的買便當、喝飲料還是購買大大小小的生活用品都能夠見到發票的身影,小小一張發票帶來大大的中獎希望,甚至摸不著的雲端發票還能有額外的專屬獎項。但為何平常在搭乘捷運時卻都沒有見到發票呢?
這絕對不是捷運公司逃漏稅,而是依照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規定,交通運輸事業於客票收入部分得免用統一發票。因此在日常搭車時旅客才會沒有拿到發票,至於交易資料則有一套完整的系統進行管理,藉由免開立發票的制度才能讓旅客快速、便捷進出車站。
然而,免用統一發票也不代表捷運公司沒有繳納營業稅,實際上在捷運票價中,已依照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32條第2項規定內含營業稅。倘若旅客有公司報帳扣抵進項稅額之需求,得持有收據或票根影本申報扣抵;如果使用悠遊卡、一卡通及愛金卡等儲值卡搭乘時,則需要向捷運公司申請購票證明,方得在符合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規範之下向國稅局申報進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