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捷運系統及推動程序
地方政府為整體運輸規劃及未來發展需要,新北市政府提出新建大眾捷運系統等計畫,其中考量軌道建設需投入龐大經費且對沿線周邊土地發展將有顯著影響,為確保永續經營中央政府規範相關法令規定提出申請,通過各階段審查核可後方可正式發包施工哦!
依據交通部頒訂的「大眾捷運系統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申請與審查作業要點」規定,地方政府提出的捷運計畫,必須先經過整體路網評估、可行性研究階段、綜合規劃階段和設計階段共三個階段後始能動工興建。其中可行研究階段需完成都市發展規劃、綜合運輸規劃作業(含公共運輸發展計畫及大眾捷運系統整體路網評估計畫)。綜合規劃階段需完成都市計畫變更、土地開發計畫、財務評估、公共運輸系統整合計畫、營運永續計畫書和風險評估等相關作業。設計階段需依「政府公共工程計畫與經費審議作業要點」辦理基本設計審議而後發包施工興建。
推動捷運建設透過各階段謹慎評估、專業審核,雖然程序繁複、耗費時間,但為了能確保永續經營及整體發展,我們努力評估規劃並推動,共創美好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