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北環狀線板新站捷運開發案」最優申請人由「欣羽股份有限公司╱馥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遞補。
依據
新北環狀線板新站(Y14)土地開發案投資人須知十一、(二)規定,暨其附件三「審查及評選作業原則」第5點規定。
公告事項:
本開發案依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第14條規定公告徵求投資人,原最優申請人「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放棄投資權,依投資人須知十一、(二)規定,由合格申請人「欣羽股份有限公司╱馥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遞補為最優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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