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徵求「新北環狀線板橋站捷運開發案」投資人
公告事項:
一、 公告期間自112年5月31日至112年6月14日止,共15日。
二、 甄選文件(含投資人須知參考附件)自112年5月31日起之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整、下午1時30分至5時整)至112年10月16日止於本局現場販售,每份文件售價新臺幣16,532元整。
三、 另亦可僅購買甄選文件主體,不含投資人須知參考附件,每份文件售價新臺幣336元整。 旨案相關時程依「新北環狀線板橋站捷運開發案」投資人須知規定,訂定如下:
(一) 申請釋疑收件截止日期為112年8月30日,本局回復釋疑日期為112年10月2日。
(二) 申請本局於定期存款單質權設定申請書用印之截止收件日期為112年10月2日。
(三) 申請人提送申請書件截止收件時間為112年10月16日下午5時整。本局並將於112年10月17日上午10時整於本局3樓303會議室進行啟封作業(不另行文通知)。
(四) 旨案現場勘查採固定梯次辦理,請以書面向本局申請,並註明希望之梯次,屆時於現場有專人領勘。各梯次日期、時間如下:112年6月8日、112年6月15日、112年6月29日、112年7月6日及112年7月13日,共5梯次,時間皆為下午2時30分開始。
四、 申請人依投資人須知規定,請提送開發建議書25份,其中1份須以銅釘裝訂。
五、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逕洽本局(地址: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280號3樓,承辦人:王俐穎,電話:(02)22852086分機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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