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環狀線十四張站暨南機廠土地開發案」徵求投資第1號補充公告
公告事項:
一、投資人須知十六、特別條款(一)2.增列投資人參與權益分配權值計算方式,以利申請人評估試算。
二、為明訂民權路植栽區、捷運出土段南側人行道至高架段橋臺間人行道等範圍移由投資人維護管理範圍及時間,新增投資人須知十六、特別條款(三)3.「依本開發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五點,本計畫基地退縮供公共通行之通道,待基地開發完成取得使用執照後一年內,應無償移轉予本府。其中民權路植栽區、高架段橋臺下植栽區、南機廠大門兩側植栽、捷運出土段南側人行道至高架段橋臺間人行道、民生路人工平台匝道旁人行道、溪園路側停車場出入口至截水溝間範圍及民生路75巷停車場出入口至截水溝間等範圍(如附圖),於投資契約簽訂後,將移由投資人維護管理至基地開發完成,移請管理機關接管前。」
三、「新北環狀線十四張站暨南機廠土地開發案第1號補充公告甄選文件修正對照表」及維管範圍圖示如附。
四、本次公告非屬重大改變,爰無延長申請書件截止收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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