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徵求「淡海輕軌淡水行政中心站周邊土地開發案」投資人
公告事項:
一、公告期間自112年4月28日至112年5月15日止。
二、甄選文件自112年4月28日起至112年9月18日止之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整、下午1時30分至5時整)於本局現場販售,每份售價新臺幣735元整。
三、旨案相關時程依「淡海輕軌淡水行政中心站周邊土地開發案」投資人須知規定,訂定如下:
(一)申請釋疑收件截止日期為112年7月14日,本局回復釋疑日期為112年8月14日。
(二)申請本局於定期存款單質權設定申請書用印之截止收件日期為112年9月5日。
(三)申請人提送申請書件截止收件時間為112年9月18日下午5時整。本局將於112年9月19日上午10時假本局3樓303會議室進行啟封作業(不另行文通知,如無人提送書件則取消)。
(四)旨案現場勘查採固定梯次辦理,請以書面向本局申請,並註明參與之梯次,屆時於現場有專人領勘。各梯次日期、時間如下:112年6月20日及112年6月27日,共2梯次,時間皆為上午10時30分開始。
四、旨案申請人依投資人須知提送開發建議書25份,其中1份須以銅釘裝訂。
五、如有任何問題,歡迎逕洽本局(地址: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280號3樓,承辦人:王樂瑋,電話:(02)22852086分機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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