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徵求「新北環狀線中原站捷運開發案」投資人
公告事項:
一、公告期間自113年10月7日開始公告至113年10月22日止。
二、甄選文件自113年10月7日起之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整、下午1時30分至5時整)至114年3月6日止於本局現場販售,每份售價新臺幣5,363元整。
三、旨案相關時程依「新北環狀線中原站捷運開發案」投資人須知規定,訂定如下:
(一) 申請釋疑收件截止日期為113年12月23日,本局回復釋疑日期為114年1月23日。
(二) 申請本局於定期存款單質權設定申請書用印之截止收件日期為114年2月19日。
(三) 申請人提送申請書件截止收件時間為114年3月6日下午5時整。本局並將於114年3月7日上午10時整於本局3樓303會議室進行啟封作業(不另行文通知,如無人提送書件則取消)。
(四) 旨案現場勘查採固定梯次辦理,請以書面向本局申請,並註明出席之梯次,屆時於現場有專人領勘。各梯次日期、時間如下:113年10月23日、10月30日、11月6日,共3梯次,時間皆為下午2時30分開始。
四、旨案申請人依投資人須知規定,請提送開發建議書25份,其中1份須以銅釘裝訂。
五、如有任何問題,歡迎逕洽本局(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280號3樓,承辦人:李佩琴,電話:(02)22852086分機1624)。
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頁下載檔提供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