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辦「捷運汐止東湖線要徑工程–汐止區吉林街及福德三路道路拓寬工程」第1次公聽會
依據
都市計畫法第48條及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工程主辦機關: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二、興辦事業之種類:交通事業。
三、事由:說明「捷運汐止東湖線要徑工程–汐止區吉林街及福德三路道路拓寬工程」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
四、工程位置:詳見用地範圍圖,並已公開陳列本府、本府捷運工程局及本府新建工程處、新北市汐止區公所暨汐止區環河里、中興里及福德里辦公處之公告處所、里住戶之適當公共位置及需用土地所在地之公共地方供民眾閱覽。
五、會議時間
(一)第1場:112年7月17日(星期一)下午3時30分。
(二)第2場:112年7月17日(星期一)下午7時。
六、會議地點:均於新北市汐止區金龍國民小學卓越廳(新北市汐止區明峰街201號5樓)。
七、公告期間:自112年7月7日至112年7月17日。
八、本次公聽會目的係說明旨述工程興辦事業公益性、必要性、適當性及合法性,並展示相關圖籍及其他用地資訊。
九、公聽會召開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抵抗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
附件:用地範圍圖、公益性及必要性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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