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辦「捷運汐止東湖線建設計畫(SB11站南側出入口及機廠)工程用地」第2次公聽會
依據
大眾捷運法第7條及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工程主辦機關: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二、興辦事業之種類:交通事業。
三、事由:說明「捷運汐止東湖線建設計畫(SB11站南側出入口及機廠)工程用地」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
四、工程位置:詳見用地範圍圖,並已公開陳列本府、本府捷運工程局、新北市汐止區公所暨汐止區環河里、福德里辦公處之公告處所、里住戶之適當公共位置及需用土地所在地之公共地方供民眾閱覽。
五、會議時間及地點
(一)第1、2場
1.時間:114年5月27日(星期二)下午3時30分及下午7時整
2.地點:本市汐止區環河市民活動中心(新北市汐止區南陽街123號)。
(二)第3場:
1.時間:114年5月29日(星期四)下午3時30分
2.地點:本市汐止區福德市民活動中心(新北市汐止區福德一路232號)。
六、公告期間:自114年5月16日至114年5月27日。
七、本次公聽會目的係說明旨述工程興辦事業公益性、必要性、適當性及合法性,並展示相關圖籍及其他用地資訊。
八、公聽會召開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抵抗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
附件:用地範圍圖、公益性及必要性評估報告、本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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