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三鶯線統包團隊租用民地使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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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主辦「三鶯線捷運系統計畫統包工程」,自105年7月21日起計工期,各項設計、施工、品管及安衛等工程推動事項,均遵循公共工程相關規定及契約要求,一切依法辦理。
有關新北市議員李婉鈺指稱統包團隊(榮工公司)在新北市三峽區佳興路靠龍埔路加工區違法使用一案,係統包團隊於工區外與私有土地地主協議租用作為材料堆置使用以利工程推動,惟未告知本局,本局自106年9月1日知悉後隨即函請統包團隊改善並輔導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申請臨時性設施使用,目前交通部審查中,並請統包團隊在未完成申請同意使用前,先行將材料移置其他處所,另新北市政府也依土地使用違反區域計畫法裁罰統包團隊在案。
另有關施工抽取地下水部分,考量三鶯線全線地下水位高,為確保施工安全,故在嚴密監測控管之下採行祛水工法施作,此工法亦經本府水利局同意,至於灑水車用水皆為合法取得,並無不法情事。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重申,本局轄管「三鶯線捷運系統計畫統包工程」一切依法辦理,絕無圖利特定廠商之情事。
資料詳洽:
捷運工程局三鶯工務所主任 張壯習 電話:(02)2670-8633 分機101
新聞發言人:捷運工程局副局長 李政安 電話:(02)2285-2086分機110
新聞聯絡人:捷運工程局秘書室 邱愛華 電話:(02)2285-2086分機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