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明年初將成立捷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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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訊] 新北市市長朱立倫今(8)日於新北市議會上表示,新北市政府預計於107年初依大眾捷運法規定成立新北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在人事成本最精簡之前提下辦理,營運維修部分依照淡海輕軌系統計畫第一期統包工程契約,將由統包商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負責淡海輕軌3年的操作與維修,朱立倫說,公司經營策略與盈虧,仍由新北捷運公司負責與承擔。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表示,未來票價部分,將會參考現行臺北捷運票價費率通盤考量,確保新北市民搭乘之權益。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表示,淡海輕軌、安坑輕軌及三鶯線捷運系統為新北市政府主管之建設,依大眾捷運法第25條規定:「地方主管機關建設之大眾捷運系統,由地方主管機關設立營運機構或經甄選後許可民間投資籌設營運機構營運」,新北市政府依法需設立捷運公司。
另為確保營運初期之安全、效率與可靠度,並考量全生命週期,淡海輕軌系統計畫第一期統包工程契約已納入代操作維修服務項目,透過啟動代操作維修委託統包商負責一定期間之操作、維修,要求統包廠商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結合投標企劃書所提具營運經驗廠商中鋼子公司之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負責通車後3年技術諮詢或代操作維修服務,並提供新北捷運公司之完整訓練,故可減少營運準備所需時間與營運成本。
淡海輕軌第一期路網預計於107年底完工,新北市政府考量財務狀況及符合大眾捷運法且又能確保淡海輕軌能順利營運,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已成立營運小組,負責相關法規制定、預算籌編、籌設捷運公司以及協調代維修操作介面事宜相關作業,以無縫銜接順遂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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