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打詐新四法」宣導。
一、法務部為落實打詐綱領,嚴懲詐欺犯罪,認有賦予執法機關使用科技偵查手段法律基礎之必要,且須完備相關法制面,以精準打擊詐欺犯罪,故擬具打詐四法,經立法院陸續於113年7月12日、16日三讀通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科技偵查及保障法(刑事訴訟法特殊強制處分專章)」及「洗錢防制法」等修正草案。
二、此次政府推動「打詐新四法」的立法及修正,將打詐政策專法化,主要係為加強網路廣告平臺業者、金融業者、電信業者責任,並加重詐欺刑責,以建立我國打詐法制新里程碑,落實政府打詐決心。另 面對不斷翻新的詐騙犯罪型態與手法,呼籲國人務必要提高警覺,政府定會與全體國人共同努力,使臺灣打詐工作更上層樓,讓人民的財產安全獲得最好的保障。